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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举行发布会介绍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

作者: 时间:2022-07-15 09:47:28 点击:1448

法治日报--法治网 

  原标题:中宣部举行发布会介绍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张晨

  今天,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15场,介绍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降至4.9万件

  “十年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精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介绍,人民法院审理的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从2013年的7.5万件9.57万人,已经下降到2021年的4.9万件5.68万人。同时,对于民间矛盾引发,具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处罚。2021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人数占判决生效总人数的比例已经达到了84.6%,人民法院判处刑事案件中有84.6%的案件都是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刑案件,我国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十年来,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毒品犯罪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妨害疫情防控、环境污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冒名顶替入学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特别是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从餐桌到用药,从头顶到脚下,从实体到网络,全方位守护百姓的平安。”沈亮说。

  这十年,人民法院强调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决依法纠正了呼格吉勒图、聂树斌、张文中、“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王力军收购玉米案等一批历史形成的冤错案件。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违规“减假暂”的清理,确保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民生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劳动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被列入今年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沈亮表示,全国法院设立了2181个少年法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多年下降。

  适时出台网络消费相关司法解释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结了各类涉民事案件,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在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方面,最高法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表示,人民法院制定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司法解释,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审理“离婚家务补偿案”等案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近1.1万份。

  伴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涉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也快速增长。2022年3月,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细化了格式条款、网络消费欺诈、网络消费不规范促销和直播营销等方面的规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贺小荣表示,下一步,一方面要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为我国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将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推动完善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模式的选择权和程序利益的处分权,提升在线电子商务纠纷化解的质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构建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全面重塑了审判执行模式。

  “人民法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成覆盖四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掌上办’。以往参加诉讼平均往返法院近6次,现在只需要一两次,甚至1次都不用跑。”最高法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临萍表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7.8万个调解组织和32万名调解员进驻,平均每分钟就有51件纠纷在网上成功化解,依法、高效、便民保护诉讼权利,减轻群众的诉累。大数据平台动态汇聚案件信息,针对高空抛物坠物、电信网络诈骗、网上购物纠纷等社会热点问题,发布司法大数据报告,回应民生关切,促进社会治理。建成了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方便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年审结环境资源案192.9万件

  “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等案件,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的诉讼案件、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等案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审理非法销售汽车尾气‘年检神器’等案件,助力减污降碳。”谈到十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情况,杨临萍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92.9万件。我国环境司法始终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用一个个案件公正裁判,推进法治进程,守护美丽中国。

  我国制定了惩治污染犯罪、森林资源保护、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21件司法解释,出台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意见、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等13个司法文件。发布26个指导性案例,杨临萍表示,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法律效力,24批260个典型案例,回应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清美好生活的向往。各地法院创新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等生态修复的司法措施,建设了一批生态司法保护修复的基地,引导民众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全国法院设立了2426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南京、兰州、昆明、郑州环境资源法庭相继成立,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迈上了新的台阶。最高人民法院和29个高级法院实行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构建长江、黄河、大运河等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以国家公园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实行跨区划案件的集中管辖,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我国还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与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达成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应对世界环境污染的三大危机,比如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环境污染。人民法院主办了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场国际司法会议。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设立了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板块。中国环境司法的理念、制度、原则、实践越来越受到国际的关注,为推进国际环境法治发展、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本报北京7月1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