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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的形成与发展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中国历史文化和世界民族发展规律之后提出的重大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和分析,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华民族”概念的起源和学术演变
作为改良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梁启超于1902年最先提出“中华民族”一词,他提到:“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1903年,面对当时国内的复杂民族关系,梁启超认为没有必要一味“排满”,应该在确保汉民族主体地位的同时,将满、蒙古、回、藏等民族融合并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强大的中华民族。自梁启超之后,杨度、章太炎、孙中山等人均曾多次使用“中华民族”一词。
其中,孙中山先生于1912年1月5日发布《对外宣言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肯定“中华民族”的称谓。“中华民族”一词出现于20世纪初,具体而言,恰好反映了国人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对于建立民族国家的迫切追求。在“华北事变”后,对于“中华民族”的讨论,傅斯年、顾颉刚等人提出“中华民族本为一体”的看法,在学术界掀起较大的反响和讨论。顾颉刚提出:“我们从今以后要绝对郑重使用‘民族’二字,我们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只有一个中华民族!”当时国内学术界对于顾颉刚等人提出的“中华民族一体论”的认识也是褒贬不一。
费孝通对顾颉刚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并在《边疆周刊》发表了题为《关于民族问题的谈论》的文章,他认为没有必要否认中国存在拥有不同文化、语言和体质的团体,也不需要否认这些团体就是民族,面对国家分裂的局面,重要的不是否定民族的存在,而是要真正实现民族之间的平等。面对这样的疑问,顾颉刚在《益世报》发表一篇题为《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来回答费孝通的质疑。
在马戎看来,顾颉刚和费孝通关于中华民族是否为一个进行的相关学术争论有其历史与现实的考量:“1939年顾颉刚先生46岁,因发表《古史辨》在中国史学界很有影响,他熟悉统一的中华民族演变史文献,对中国是一个政治实体的认识根深蒂固。费孝通先生那时刚走出学校大门,年仅29岁,受到西方人类学传统影响强调群体间差异的重要性,担心人们会忽视人类学家关注的文化、语言、体质上的多样性。围绕‘中华民族是一个’这一主题,当年发生在年龄阅历不同、学科背景不同、研究经历不同、关注重点不同的两位学者之间的对话可以给我们提供许多超越具体观点的重要启示。”马戎认为,费孝通先生在50年后基本接受了1939年顾颉刚对于“中华民族”基本观念和对其特征、发展历程的描述,把“中华民族”定义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
1962年,考古学家夏鼐在《新中国的考古学》一文中提出:“现在全国的少数民族还很多,他们虽和汉族不同,但各兄弟民族的祖先在悠久的历史过程中,与汉族的祖先建立起日益紧密的联系,今日大家一起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各兄弟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的文史资料,大多是残缺不全的,这便需要考古资料来补充。”夏鼐先生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但后期鲜有学者对其概念进行精确的解释与界定。
1988年,费孝通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探讨。他既承认存在“中华民族”这样一个自在实体,同时也认为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
对于“中华民族”概念的思考一直是史学、民族学等相关研究领域的经典命题,总的来说,研究主要集中于:第一,证明在中国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是“自在的事实”;第二,论证中华民族“自觉的过程”,即深入讨论中华民族由“自在”转向“自觉”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使得“中华民族”的内涵与现代意义得以显现;第三,当“中华民族”概念被学术界广泛使用,也掀起国内学术界围绕中华民族的构成及特点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与讨论。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及“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关于“中华民族”的相关讨论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重点。1963年8月,民族历史研究工作指导委员会就《辞海》民族问题类几个主要词目包括“中华民族”一词进行讨论时,出现了三种不同观点:一是中华民族已经成为一个各民族之上的共同体;二是中华民族是各民族的总称或共称,尚未形成一个民族的共同体;三是中华民族有“多”民族的一面,也有“一”个民族的一面,中华民族是各民族的“混合物”而不是“化合物”。周竞红分析指出,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等人讨论并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一经提出,“中华民族”凝聚过程的学术理论研究日益深化。“中华民族”一词不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获得新生命力和凝聚力,成为中国特色民族理论重要成果之一。
今天,我们在深入探讨关于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讨论时,必须高度关注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例如,学者杨圣敏在谈及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结构及其变迁时强调:其一,内向型的地理环境对于中国各民族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限制和考量,中国的地理环境天然地形成一个半封闭、内向型的自然区域,这种环境一方面阻断和隔绝了与区域外的交通,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该区域内各地区众多民族之间的密切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中国地理环境的变化多样而又内聚性的特点,决定了各民族历史文化发展的特点;其二,中国历史上统一的经济基础对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史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三,中国历史上行之有效的多元一体的政治制度得以可能,使得中华各民族既能各自发展经济与文化,也能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最终为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从夏、商、周、秦、汉以来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变化的轨迹中,可以想见各民族之间正如费孝通所说的,经过不断的迁徙、杂居、通婚和各种形式的交往交流,在文化上彼此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在血统上各民族间成员的相互混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而使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日渐加强,所谓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的文化和心理特征逐渐形成。所以,从一定角度而言,作为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与发展史,就能显示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鲜明特点。
中国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基础较为扎实,从几千年的中国各民族发展的历史中深度领会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史,也是真正读懂读透中华民族历史的极为关键之处。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创新载体和方式,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交往交流交融既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也是今天民族关系的主流形态,从而为近些年理论界的争议画上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句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的形成和发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中国历史文化和世界民族发展规律之后提出的重大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于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首次使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同年9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21年8月27日,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习近平在讲话中多次提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他特别强调,要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各民族的具体利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讲“两点论”又讲“重点论”,既讲“普遍性”又讲“特殊性”,既讲“怎么看”又讲“怎么办”,为我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重要论断,总结了民族理论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大思想基础的深刻考量,揭示了中华文化演进的历史逻辑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必然。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孙学玉建议,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汲取国外民族发展经验教训、赋能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重视防偏纠偏等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他还建议,要注意处理好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间各方面的关系。统一与多样始终是多民族国家必须面对的重大挑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中华民族共同体不能否定差异,必须注意处理好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把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作为重要原则,保护和传承民族饮食服饰、风俗习俗、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以体现共同体的包容性,增强共同体的生命力。应把共同性作为主导、方向、前提和根本,确保差异性不削弱和危害共同性,实现共同性与差异性的辩证统一。
(作者祁进玉,系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2年第7-8期)
作者:祁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