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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学不用愁,助学贷款办在“家门口” ——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正式启动
7月17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在湖南长沙召开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启动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问题,对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本年度受理工作平稳有序高效运行。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国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表共8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实施的第十年,经过十年的艰苦努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受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扩大贷款规模等方面均取得巨大进展。多年来,在各级财政、教育、有关金融机构的大力推动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起了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特困生还款救助机制、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机制和四级机构队伍体系,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受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档案电子化、场所标准化保障了助学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是民生领域的热点话题,始终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近期,高考录取工作正紧张进行,高校录取通知书相继发出,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将迎来本年度的“大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报到入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是一张“晴雨表”,各级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务必牢固树立一个理念——以学生为中心,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应贷尽贷,紧紧锁住一个目标——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提前谋划、抓细抓实,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
近期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抓贷款受理标准化建设,受理服务场所要满足贷款业务需要特别是贷款高峰期的需要,尽力保障贷款受理点场所宽敞、设备正常、网络通畅、受理顺畅,让每一个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心情舒畅。抓受理措施落实,提前谋划,做到未雨绸缪,实施错峰受理,按高中学校、按乡镇、按首续贷等错峰受理贷款申请;实施分散受理,将贷款受理点“下沉”至乡镇、高中学校,让助学贷款办在“家门口”;采取预约办理,运用手机APP和网络预约等形式,及时掌握受理动态、分散贷款人群,让学生和家长“少跑路”“少排队”“无抱怨”。抓资助政策宣传,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深入乡村、深入百姓,宣讲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同时也要讲好“贷款受理故事”,宣传一线资助工作人员和广大志愿者坚守工作岗位、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感人故事,增加互动式体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抓诚信与警示教育,在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向学生讲清贷款违约后果,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开展金融常识教育,向学生讲清楚基本的金融常识,避免学生因个人“无知”而造成不必要的违约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反复提醒教育学生,增强风险防范和法律意识,千万不要陷入不良“校园贷”“回租贷”等陷阱。抓工作督查督办,助学贷款受理期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组成多个督查组,赴各地督查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情况,各地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督查督办工作。
会上,湖南省资助中心、河南省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省忻州市资助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资助中心、重庆市忠县资助中心、甘肃省陇西县资助中心分别就推进助学贷款受理向乡镇下沉、受理点设施标准化、合同电子化县区全覆盖和资助政策宣传等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Ps: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等教育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额和利息是多少?
答: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本专科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怎样?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读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此外,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热线95593咨询。同时,教育部2018年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10-66097980、010-66096590,于7月23日至9月12日每天8:00-20:00开通,教育部开通热线电话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部属高校和部分地方高校也同时开通热线电话,受理学生咨询和求助。如有问题,可拨打就读学校、相关省(区、市)或教育部热线电话。
高校入学新生和家长还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xszz.cee.edu.cn/)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ybzzzx)查询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规定,反映相关问题。(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