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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作者:lanke 时间:2021-06-21 23:00:00 点击:20094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经校党委、省团委、省学联同意,决定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本次学代会是全校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现就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条件

1.所有代表应是我校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

3.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进取精神强,专业课无挂科现象。

4.积极投身学校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与社会实践,热心为师生服务,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遵纪守法,表率作用好,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未受到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二、代表的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1.比例和人数:

     学生大会代表人数不超过150人,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从在校学生中选出正式代表100人,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选举单位,按分配的名额和构成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意见。产生程序如下:

1.学院代表产生办法:团支部召开班级学生大会,按照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按不低于1%的比例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将代表提名提交大会表决,产生正式代表。

2.团委直属机构代表产生办法:由直属机构按照本机构学生人数的1%比例进行提名,召开机构全体成员大会,对提名人员进行大会表决,产生正式代表。 

 3.学院、团委直属机构组织正式代表填写《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员信息汇总表》,按照规定时间将表格上交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若出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4.列席代表和参加大会旁听的同学不具备选举权,我校注册专科生(正在受留校察看处分的除外)中的大会正式代表具备选举权;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顺序,竞选结束后,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6.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人数,并由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的选票数应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大会选举使用大会统一印制的选票,其他选票无效;选票分为以候选人的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投票人数小于或等于1人为有效选票,多于应选人数则为废票。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