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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
9月27日上午,学院在格致楼四楼会议室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
培训以收看视频的形式进行。培训中,大家聆听了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石中英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讲解和阐述,深入学习了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的相关内容。
培训指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教育事业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事业的思想保障:是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的行动指南。
培训要求,作为民办学校,要构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长效机制,要全面落实好以下几点:一要提高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政治站位和贵任担当;二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相特别是习近平重要教台论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对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理解;三要与贯彻落实央和教育部策部门出台的系列收革文件结合起来首力破解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焦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问题,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四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必须聚焦“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这个教育根本问题,结合校情,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五要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办学治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牢政治方向、清理制度规范、校正误区偏差;六要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学习和理解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干部培训培训中;七要将新时代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和学校工作督导检查的范围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本次培训对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学院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王铁梅 赵霄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