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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55

作者: 时间:2024-05-29 11:01:46 点击:394

正确把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0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这是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必须把握好一些 重大问题。

第一,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是管总的。新形势下,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是: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要同一定时期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针对一定时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新中国成立伊始,我们提出“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目的是加快建设卫生防病体系,预防和消除传染病,迅速改善人民体质。在一九九六年召开的卫生工作大会上,我们提出了“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这些方针在不同时期为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我们提出的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是在深入分析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以基层为重点,就是根据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把以农村为重点扩展到城乡整个基层,增强基层防病治病能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就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是对长期以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坚持、继承、发展。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就是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更加强调政府统筹协调的责任,更加突出依靠群众,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个方针的根本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必须一以贯之坚持的基本要求。

第二,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人命至重,有贵千金。”卫生与健康事业涉及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一项极其崇高也非常特殊的事业。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邓小平同志强调,卫生部门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江泽民同志指出:“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对卫生事业实行一定的福利政策,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要始终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原则。”胡锦涛同志提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要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不能走全盘市场化、商业化的路子。政府投人要重点用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第三,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医疗卫生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应该主要由政府负责保障,全体人民公平获得。

基本和非基本的界限是相对的,随着经济发展、政府保障能力增强、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可以逐步扩大,服务标准也可以逐步提高。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同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相适应,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我国人口众多,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拓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涵和标准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能不切实际作出承诺,把胃口吊得过高。

第四,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发展卫生与健康事业,要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要有所为,坚持政府主导,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通过多种方式为人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支持基础医学研究,同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要有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要放宽准入、拓宽投融资渠道、消除政策障碍,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优化结构。政府要加强规范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